社区法治建设

    社区法治建设是协会的基础业务之一。协会的社区法治建设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个经常性的、制度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进行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协会认识到,真正深入人们的(民族的)生活,去发现内生的规则以及对通过规则的治理的信仰的生长点,才能够避免“法律更多而秩序更少”的现象,促进法治的真正生成。

经过协会自2001年7月近一年多次赴河北省迁西县对妇女法律服务“迁西模式” 及农村法律生活现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参与式考察。北京大学法学院与迁西县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已达成社区法治共建协议,合作成立“北京大学-迁西社区学生法律诊所”。2002年7月14日,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员陈明侠、北大法学院指导教师、协会和迁西县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试点村村主任参与的“迁西农村社区法律服务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对协会迁西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及今后工作方案进行了研讨和论证。进一步肯定了高校以诊所的形式参与社区法治的深远意义。8月,协会与烟台大学合作,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进行农村法律生活的调查,展开了迁西农村社区法律服务与法治建设的第一项比较研究。

城市社区的启动也正在筹备中。2002年4月,协会被聘为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打工妹之家”维权小组成员;6月,协会及高校法援共同体与海淀区消协达成初步意向,成立各高校“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中心”。2003年4月,协会同北京大学燕园社区达成合作意向。

农村与城市社区法治建设的比较研究将在法律服务与法学教育两方面相得益彰。

详细情况请参见“制度性社会实践——乡村法治建设成果展”。